有机磷中毒

 

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/T851996

《食源性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》

 

()毒性作用

有机磷从消化道迅速吸收。在氧化酶、水解酶、转移酶的作用下代谢。另外与体内的羧酸、醇、酚、巯基等结合随尿排出。部分可以原形随呼气排出。有机磷种类繁多,其毒性由低毒到剧毒不等。有机磷农药的主要毒作用机制是抑制胆碱酯酶活性,使其失去分解乙酰胆碱的能力,结果乙酰胆碱在组织中过量蓄积,导致胆碱能神经过度兴奋,从而发生毒蕈碱样、烟碱样及中枢神经的一系列临床表现。其中毒原因为:A误食被有机磷污染的食品,如:喷洒有机磷农药不久的水果、蔬菜,用装过有机磷农药的容器盛装食品。B.粮食被有机磷污染,如食用了有机磷拌过的种子,用受到有机磷污染的车辆、仓库运、储粮食等。

 

()临床表现

1.潜伏期 10分钟~2小时。

2.其中毒的症状体征为毒蕈碱样表现: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流涎、腹痛、视物模糊、瞳孔缩小、支气管痉挛、呼吸道分泌物增多、心率变慢,严重者发生肺水肿。烟碱样表现:肌束震颤、肌无力、肌肉痉挛等,严重者可发生呼吸麻痹。中枢神经系统表现:头痛、头晕、嗜睡、烦躁不安、神志恍惚、语言不清,严重者可发生昏迷、脑水肿。

3.实验室检查表现为:A.血胆碱酯酶活性降低。B.呕吐物,血、尿有机磷测定。C.心电图可见心动过速、心动过缓、心律不齐、QT间期延长、STT改变等。

4.急性中毒分级

(1)轻度中毒表现为头痛、头晕、恶心、呕吐、多汗、视力模糊、瞳孔缩小等。血胆碱酯酶活性70%~50%。

(2)中度中毒轻度中毒症状进一步加重,出现肌束震颤、轻度呼吸困难、共济失调等。血胆碱脂酶活性50%~30%。

(3)重度中毒出现肺水肿、脑水肿、呼吸麻痹、昏迷。血胆碱酯酶活性<30%。

5.中间综合征

少数有机磷食物急性中毒病人,于中毒后24.个别于7天后,出现屈颈肌、肢体近端肌和脑神经支配(III-VIIX运动支)的肌肉无力,表现为不能抬头、睁眼困难、眼球活动受限、复视、声音嘶哑、吞咽困难、咀嚼无力、肩外展和髋关节屈曲困难等。因呼吸肌麻痹出现呼吸困难,甚至呼吸衰竭死亡。病程持续418天后逐渐恢复。一般脑神经支配的肌肉先恢复,随之呼吸困难减轻,肢体近端肌力恢复,最后屈颈肌恢复。引起中间综合症的有机磷品种有倍硫磷、甲胺磷、乐果、氧化乐果、敌敌畏、久效磷等。

6.迟发性周围神经病

急性有机磷中毒恢复后,一部分病人于发病后445天,出现四肢无力、麻木、刺痛、腓肠肌疼痛、抬腿困难、走路呈跨步态、双手难完成精细动作,严重者呈垂足、垂腕,四肢远端肌肉萎缩。如有上神经元损伤,则难以恢复。

7.迟发性猝死

急性中毒好转恢复时,于中毒后315天,突然死亡。其原因为毒物对心脏的迟发毒作用引起。

 

()诊断依据

根据误食有机磷农药污染的食物病史,以胆碱能神经兴奋为主的临床表现,及血胆碱酯酶活性降低,呕吐物或血、尿有机磷测定,可明确诊断。需鉴别的疾病有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急性中毒、拟胆碱药如毒扁豆碱、毛果芸香碱等急性中毒、中暑等。

具体诊断依据行业标准WS/T851996《食源性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》。

 

()治疗原则

1.清除毒物

洗胃可用清水或2%~4%碳酸氢钠溶液,洗胃后给4%碳酸氢钠200ml灌服,但敌百虫食物中毒除外,因其遇碱可变为毒性较敌百虫强的敌敌畏。

2.特效解毒剂

胆碱酯酶复能剂,可用氯解磷定(氯磷定)和碘解磷定(解磷定)。轻度中毒,氯解磷定0.250.5g肌肉注射.必要时2小时后重复一次。碘解磷定0.4g,用葡萄糖或生理盐水稀释后静脉缓慢注射。必要时2小时后重复一次。中度中毒,氯解磷定0.50.75g,肌肉注射,12小时后重复0.5g,病情好转后减量或停用。碘解磷定0.81.2g稀释后静脉缓慢注射,12小时后重复0.40.8g23次。重度中毒,氯解磷定1.0g,肌肉或生理盐水2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,半小时后可重复0.751.0g,以后每2小时0.5g,病情好转后减量,逐步停药。碘解磷定1.21.6g,稀释后缓慢静脉注射,半小时后可重复0.81.2g,以后每小时0.4g,病情好转后逐步停药。以上两种药治疗时可任选一种。

3.抗胆碱能药

最常用为阿托品。轻度中毒,12mg肌肉或皮下注射,12小时可重复一次。中度中毒,25mg肌肉注射,半小时后重复12mg,病情缓解后,可减少用量,延长用药时间。重度中毒,5l0mg肌肉或静脉注射,每1030分钟给5mg,直至阿托品化.维持阿托品化,病情稳定和好转后可逐步减少阿托品用量,延长用药间隔。需指出的是复能剂与抗胆碱能药对轻度中毒病人可单独应用,中度中毒和重度中毒病人应联合应用。对一些复能剂效果不好的有机磷化合物,如乐果、敌敌畏、敌百虫、马拉硫磷、苯硫磷、二嗪磷、谷硫磷、磷胺等,应以阿托品为主要治疗药。

4.解磷注射液

是复方针剂,每支含阿托品3mg,苯那辛3mg.氯解磷定400mg,规格为2ml。用法:轻度中毒,l21支肌肉注射,3060分钟后重复一次。中度中毒,12支肌肉注射,20分钟后可重复12支,根据病情可加用阿托品或氯解磷定、碘解磷定。重度中毒,23支肌肉注射,15分钟后可重复12支。根据病情可加用阿托品和复能剂。

需强调的是急性有机磷中毒,使用复能剂和胆碱能神经拮抗剂时除根据中毒程度给药外,应密切观察病情,随时调整用药量,做到个体化。

5.血液净化

治疗血液灌流对口服量大、病情严重者可采用。换血对重症患者亦可考虑应用。

6.积极防治脑水肿,纠正水、电解质和酸碱失衡。

7.防治呼吸肌麻痹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呼吸衰竭,可行气管切开,进行人工呼吸和机械通气。

8.对迟发性周围神经病患者可给B族维生素.防治肌肉萎缩和畸形,可采用按摩、针刺、理疗、被动运动等。

 

()预防与控制

1.切实做好有机磷化合物的保管工作,包括用后空容器的处理。

2.严禁食用用有机磷拌过的种谷。

3.严禁采摘和食用刚喷洒过有机磷的瓜、果、蔬菜。

4.严禁粮食、瓜、果、蔬菜和其他食物与有机磷混装运送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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